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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实施“四项举措”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2 来源:县安全监管局 点击量:187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县安监局通过强化服务企业意识、量化细化执法检查标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通报执法检查情况等四项措施强化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把服务企业安全发展做为执法监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寓执法监察于服务企业之中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过程优先、公平公正、教育为主的原则,采取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的方法,督促企业增强守法生产经营的意识,确保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盈利、实现发展。

二是量化细化执法监察标准。依据执法计划,在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前,根据相关企业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并向企业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在标准中详细列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培训、现场人员管理与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和处理依据,初步实现了执法检查和被检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三是督促安全隐患闭合整改。对执法检查中排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全程督促指导整改,要求企业对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物资投入和时限,在整改中,企业要制定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由企业提出复查验收申请,再对每一项隐患实施闭合复查,复查中每一项隐患均有图片佐证整改情况。

四是及时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对同类企业执法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印发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回顾执法检查工作主要特点及检查情况,肯定先进的同时认真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有针对性、对比性的开展下一步工作;通报要求相关单位巩固成绩、举一反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县安监局: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