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稳定、惠民生这一主线,将民生工程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领导,完善措施,截至目前,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均已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是城乡低保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在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基础上,连续三年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今年城市低保人均提高30元,农村低保人均提高10元;全年城市低保月保障10050户、19000人,月发放保障金418万元,全年共发放5367万元,人均月补助235元,完成目标任务220元的107%;全年农村低保月保障10310户、24500人,月发放保障金221万元,全年共发放3053万元,人均月救助104元,完成目标任务94元的111%。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面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全年城市大病累计救助22668人(其中参合人数17650人),发放救助金604.8万元,城镇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420元,完成目标任务245元的171%;城镇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1629元,完成目标任务1430元的114%;全年农村大病累计救助28490人(其中参合人数23110人),发放救助金701.5万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421元,完成目标任务200元的211%;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1580元,完成目标任务1250元的126%;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参合参保率达到100%。
三是五保供养工作有力推进。全年全县已纳入五保对象2284人,五保供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经费按人均450元的标准执行,全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958.62万元,集中供养率达到49%,完成目标任务49%的100%
四是全面完成省级养老示范社区和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的创建工作,并已接受省、市领导的验收。
五是孤儿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县现有孤儿165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共计17人,社会散居孤儿148人),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孤儿集中供养标准1130元/人/月,社会散居供养孤儿标准678元/人/月进行了足额发放,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专项资金138.3408万元。(民政局 陈 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