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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5 来源:信息管理 点击量:258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

旺府办函〔2013〕221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旺苍县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5日

旺苍县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

(2013—2015)

为进一步做好旺苍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 >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1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大金融信贷和融资性资金投入,加大金融宣传教育和金融基础服务建设,提高贫困农户金融信贷、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实现金融普惠目标。

(二)具体目标从2013年到2015年,每年金融支持贫困乡村信贷增幅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平均增幅,信贷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逐年提高金融网点空白乡镇覆盖率。推出符合贫困乡村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信贷产品,金融机构提高对贫困乡村信贷资产质量的容忍度,打造贫困乡村可持续投入的信用环境,全面建设信用乡村,基本满足贫困农户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通过金融强力扶贫,推动全县农村贫困居民显著减少,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与全省同步达到全面小康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发挥金融助推作用,夯实金融扶贫惠农工作基础。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和倾斜,从信贷总量、结构调整上积极主动向扶贫开发和金融民生领域倾斜。二是切实加大信贷投入,把握好我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主基调,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工作思路,加大对重点项目、资源转化、特色优势产业、弱势领域等的信贷支持,实现信贷快速增长。三是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改善金融服务。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融资担保能力,积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二)利用好试验平台,助推金融扶贫开发事业大发展。一是立足“金惠工程”试点,扶贫先扶智,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全面提升贫困农户的金融意识和利用金融工具的能力。旺苍是全国“金惠工程”第二批试点县,继续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配合、金融主体、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现场培训、金融宣传、农技培训、就业培训、志愿者宣讲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全县农民金融知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信用意识显著增强,运用金融工具和产品服务生产生活的能力得到提升。二是立足“贫困社区互助资金项目”,开展农村金融创新扩面,不断提高贫困农户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充分利用好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在旺苍县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简称“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平台,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国投公司,继续推行“信用社+担保公司+互助社”三方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拓展金融扶贫惠农多方合作共赢的空间与发展潜力,提高贫困村小额农贷的可获得性。三是立足“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解决老百姓因灾返贫问题。充分利用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旺苍县合作开展的“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项目,继续按照“公司让利+农户缴纳+政府补助”三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加快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金融“扶贫惠农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乡镇协作、金融机构为主体、贫困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金融办、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农业局、县人民银行、县内涉农金融机构和各乡镇组成的旺苍县金融“扶贫惠农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工作推进的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本单位、本系统内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县内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政府金融办、省经委共同制定的《“万家千亿”2013年重点培育中小微企业工作安排及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有本行(社)行业特色的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银行与县政府金融办、县委农工委、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共同审核确定旺苍县“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的省市级重点培育对象的具体名录。其中,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中小微企业15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1家。

 (二)建立工作推进激励机制。建立政府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目标考核制度,将此项工程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和乡镇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利用好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调控管理的实施办法》、《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惠农制度,充分调动各部门、乡镇和银行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快金融扶贫开发事业的发展。县人民银行要建立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按季准确反映“扶贫惠农工程”推进情况,及时跟踪掌握全县“扶贫惠农工程”开展情况,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效果纳入一年一度对金融机构的年度综合评价,并会同县金融办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扶贫开发任务特点,兼顾不同主体需求的差异性,实事求是地制定、细化落实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供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力争“一镇(乡)一式”、“一村一策”。

(二)鼓励创新,风险可控。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扶贫和产业政策的对接,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扶贫开发金融需求。尊重金融运行规律,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三)加强宣传,普及金融。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不定期地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额信贷、支付结算、反假货币、反洗钱、诚信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等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贫困居民金融素质。加强“扶贫惠农工程”自身宣传,推动各金融机构针对扶贫开发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统一以“扶贫惠农工程”品牌对外宣传、推广。针对扶贫开发的基本政策、特点和金融业务拓展和创新方向等内容,建立专题业务培训和专家培训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

(四)统计监测,强化评估。各金融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银行)报送四川省“扶贫惠农工程”相关统计监测表,每年2月上旬报告上一年“扶贫惠农工程”开展情况。县人民银行将建立评估体系,以年度对金融机构“扶贫惠农工程”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估,对评估不达标或排名靠后的银行金融机构,领导小组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