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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2 来源:信息管理 点击量:266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旺府办函〔2013〕184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

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  凡  县政府办主任

        奉永德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雄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  员:陈  应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何  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勾宗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高贤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沈  健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  军   县司法局副局长

蒲  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俊   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曾发林   县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

陈  文   县卫生局副局长

宋  勇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勇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文化综

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  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何  敏   县质监局纪检组组长

何向前   人行旺苍支行副行长

      伍仕斌   县国税局副局长

汪绍华  县地税局副局长

汪德新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赵东文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会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由奉永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东文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组织督促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督办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统计、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议。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 9月 24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