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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97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今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为主线,认真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为全县统一的村()务公开日,村(社区)“两委”在公开后5日内将公开资料整理后报乡镇(街道)备案。乡镇(管理办)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村()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工作。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协调机制。把村务公开纳入年终重要考核内容,县民政局把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职责,督促检查乡镇(管理办)做好相关工作的公开、公示,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注重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对涉及村()务公开工作的案件查办力度。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村()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乡镇(管理办)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目标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除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县民政局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