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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监管
发布时间:2014-03-07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量:18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或发布的重要安全生产文件,安排部署当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做好每次会议会议记录。

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和台帐制度。局属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安排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形成隐患排查、建立台帐、督查整改、复查销号四个环节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县水务局     何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