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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三措施遏制“小产权房”违法建设销售
发布时间:2014-03-12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量:14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全面排查,摸清家底。由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乡镇参与,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进行集中排查摸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摸底清查,逐户登记造册。(2)坚决叫停,依法查处。对准备建设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杜绝开工建设;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责令立即停工、停售,水、电、气等市政公用部门不得为小产权房项目提供服务,相关部门不得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产权房办理相关手续,并协助查处;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坚决拆除;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规划、施工、销售、登记等手续的责任人严肃追责。(3)强化措施,确保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通过会议、标语、新闻、广播、网站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警示风险,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到位。(县国土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