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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四措施加强2014年农资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31 来源:县农业局 点击量:123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抓好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监管。加强种子监管,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强化种子经营档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种子经营者的行为,防止制假售假案件的发生;加强农药监管,查处禁、限用农药的使用及经营非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以及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实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强肥料监管,严查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监管。

二是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全面加强农资产品的监管检查,提高对农资质量的预警和防范能力,健全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制定抽检方案,加大抽检密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增加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

三是强化大案要案查处。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鼓励举报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四是推进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增强农资市场诚信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资产品使用相结合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县农业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