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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地税局“三措施”抓好土地增值税专项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13 来源:县地税局 点击量:135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工作部署,2014年作为土地增值税重点清算管理年。我局在接到上级相关文件后,立即组织力量制定措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项落实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明确责任。召开了土地增值税清理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纳税人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等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的日常预缴和项目结束后的清算要求、条件、主体和相关法律责任。

二分项管理,分步清理。根据实地情况将现有开发项目分为在建项目和清算项目,在建项目的各开发企业要对已实现的销售收入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营业用房的预缴比例汇总自查;清算项目要填发书面通知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及时约谈,严格处罚。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在召开专题会后,结合会上征求意见建议,寻找有利时机约谈部分重点开发项目负责人,要求按规定及时自查,自查税款及时入库,不按规定自查自缴的,在税务机关核查后查补的税款将按规定处理和处罚,切实维护税法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  (县地税局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