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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措施推行不合格食品查验退市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点击量:21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了从根本上、源头上唤醒广大经营者的自律行为,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四项措施推行不合格食品查验退市登记制度。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培训、街头宣传等形式,引导广大经营户自觉履行“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的义务。

二是推行“不合格食品查验退市登记簿”。制定出“不合格食品查验退市登记簿”的内容、样式,将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查验的记录及其采取的撤柜下架、召回等措施以及食药部门对经营者查验退市自律行为的巡查记录、采取的措施等予以一一罗列;同时还对“不合格食品查验退市登记簿”的运用拟定了法理依据即:按《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八十七条第四款“未按规定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予以规范处罚,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运用。

三是要求广大经营者定期进行清仓盘库,全面清理各类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详细记录在登记簿上,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

四是监管执法人员不定期对“不合格食品查验退市登记簿”和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行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将过期、变质食品下架义务的经营户,发出监督意见书,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