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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强力推进公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2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量:118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的表率作用,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旺苍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公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工作的通知》(旺道安整〔2014〕13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公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工作。截至目前,交警大队已向县文明办抄告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起,收到相关单位对公职人员的处理意见5条。
      根据规定,抄告的对象是全县各县级各部门的公车及公职人员。抄告的内容为公务车辆涉及闯红灯、违法停放、涉牌涉证及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的程序为交警大队每月通过信息库查询需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车辆号牌,列出公务车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以及公职人员姓名、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收到交警大队报送的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的信息后,进行分类整理,每月末将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信息抄告至所在单位;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在接到抄告起,1个月内向县文明办报送书面处理意见;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以及所在单位处理情况,由县文明办抄送至县纪委办公室;县文明办在媒体设置专栏,对典型的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公安局  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