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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旺苍县殡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8 来源:旺苍之窗 点击量:246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发〔20144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度旺苍县殡葬行业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

《旺苍县2014年度殡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27


 

旺苍县2014年度殡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县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行业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的原则,将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促进行业自律相结合,与切实改善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县殡葬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县殡仪馆服务设施完善达标,管理更加规范,公墓及殡仪馆区域交通、环境明显好转;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公开,群众负担切实减轻,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服务救助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全县医院太平间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未经批准兴建、违规用地和占地的公墓得以清理整顿;引导群众更新丧葬观念,促进文明殡葬;加快形成殡葬行业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以合理价位和优质服务惠及广大群众。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41日至20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沟通协调,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420日至25日)。各级各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提高整治工作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425日至54日)。对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管理办)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不足、总结推广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并研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殡葬机构标准服务行动。2014年420日前,组织开展全县殡葬服务标准专题培训,严格落实民政部颁布的《殡葬服务术语》等7项行业标准,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对全县殡葬服务机构,特别是县殡仪馆场馆建设、服务设施设备配置、人员编配、制度建设、业务办理、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整改。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开展殡葬公共政策惠民行动。2014年420日前,研究完善全县惠民殡葬相关政策。2014430日前,出台或修订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及建立政府奖励补贴机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开展殡葬行业价格规范行动。2014年425日前,对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和医院太平间落实事务公开制度情况,特别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和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整改,进一步加强日常价格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

(四)开展殡仪中介市场规范行动。2014年425日前,对在医院开展经营性的殡葬服务业务和非法接运遗体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并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殡葬服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中介机构;落实“殡葬车”外观标识管理制度,依法处理非法改装和营运的“殡葬车”、礼炮车以及沿途放炮、抛撒纸钱等行为,多措并举,营造文明、规范的治丧环境。

责任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运管所、东河镇、嘉川镇。

(五)开展殡葬机构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全县公墓、殡仪交通、环境条件,2014425日前,集中开展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清明节前后道路通畅和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六)开展公墓经营管理规范行动。2014年425日前,在全县集中开展公墓经营管理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对公墓(塔陵)超标准建大墓、建豪华墓等违规情况的督查,规范公墓经营行为,对未经批准兴建、违规使用土地、土地手续不完善、非法占用林地的公墓进行清理整顿,引导和规划建设以树葬、草坪葬、壁葬为主的低价墓区,便民惠民,平抑全县公墓价格。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林业和园林局、东河镇。

(七)殡葬政策形象宣传行动。2014年425日起,用一周时间在全县开展以国家和省市殡葬法规政策、惠民殡葬政策及殡葬收费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揭露殡葬行业中的欺诈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推行文明殡葬。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成立旺苍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管理办)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需要全力协助,要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落实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责任单位每周四前将工作信息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负责在每周五前汇总报县政府。

(二)严格督查,确保成效。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及时关注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投诉,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好文明殡葬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殡葬管理规定,让群众了解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的曝光力度;要发挥群众支持、参与殡葬行业管理的作用,为推进殡葬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