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旺苍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为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6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旺苍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沈友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港澳办主任
何永继 县民政局局长
袁维宇 县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
赵酉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周 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余国庆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李 强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曾 智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甫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蒲 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 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党 骥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蹇志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安明 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张 初 县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书记
蔡登鹏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何洪波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良骏 县普查中心主任
何松柏 县旅游局副局长
何显湘 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尹志伟 县志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赵酉生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