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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镇四措施努力构建节能型单位
发布时间:2014-07-30 来源:金溪镇 何明伟 点击量:135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细化节约措施。要求各机构办公场所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机停,杜绝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同时在取水处或显眼处张贴提示牌,规定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暖、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政府办公楼所有照明设备均更换为节能灯。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公共机构节能事项的决策领导和组织协调。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按规定和时限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和浪费能源处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切实可行;规定采购办公设备时优先采用节能降耗设备。(金溪镇  何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