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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四强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4-08-01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172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4]100号)精神,旺苍县根据实际制定了《旺苍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从7月到9月,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密切协调配合。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送大检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重点与分工开展工作;部门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要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目标,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切实整改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作出处理意见,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严格做到“五落实”,对非法违法和经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关闭取缔。

四是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本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强指导,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构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之中,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旺苍县安监局: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