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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来旺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情况
发布时间:2014-09-10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量:11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9月1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邦彦带队的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宗虎,市环保局局长冯治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副县长胥勋雷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攀成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众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查看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企业在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脱硝工程改造、废气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介绍。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县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工作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方面取得的成效,贾邦彦指出,旺苍为广元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背上了“环境包袱”,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旺苍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治理、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贾邦彦强调,旺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要把生态环境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全力保护并不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县环保局 周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