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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三措施推进食品安全经营主体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19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178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宣传报道、统计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事务。

二是明确调查分工。按照“分级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要求,由镇食品药品管理站牵头,统筹各村(居)开展调查、审查、数据录入和汇总分析;同时,明确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村(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民小组组长为本村(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信息联络员。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各调查分支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并如实填报,做到准确、客观、全面,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确保辖区监管对象统计零遗漏;同时,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调查信息。(双汇镇   张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