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县司法局五措施解决干部“走读”问题
县司法局五措施解决干部“走读”问题
发布时间:2014-09-28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1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同步建立领导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干部“走读”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全系统干部“走读”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干部“走读”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一些好的做法及典型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积极推动全系统整改活动落到实处。

三是领导下访听意见。局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通过接待来访群众直接与群众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决策有依据,措施不落空。

四是完善监督网络。由局办公室牵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处于服务一线的部门单位要将工作制度和预防“走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向社会作出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监管网络。

五是落实“走读”惩治机制。建立“走读”惩治机制,对“走读干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并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对屡教不改的党员干部,取消年终评先评奖资格并给予党纪处分。(县司法局 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