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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镇“四强化”扎实做好村规民约制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13 来源:三江镇 点击量:11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村规民约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村规民约的制定。

二是强化法律准绳。坚持以村(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把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化、规范化,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村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策”,达到全体村(居)民“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监督、我执行”的良好效果。

三是强化指导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加大指导力度,为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强化督察督办。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制度,把此项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考核,确保村规民约工作顺利进行。(党政办  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