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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庆乡妇联“四措施”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福庆乡 点击量:15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把普法宣传纳入妇联工作日程,要求乡村妇联组织深入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妇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在要求妇联干部带头学法,带头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的同时,组织大学生村官、妇联工作人员,以举办普法讲座、悬挂横幅、举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不断增加依法治理的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1次、办宣传栏2期、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调解家庭矛盾10件。

三是以村妇联干部为主体,积极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做到“边宣传、边调查、边入档、边解决”,切切实实当好妇女娘家人。

四是与乡司法所配合,以村社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法制宣传对象,对其进行相关法律宣传。(福庆乡 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