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4〕12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旺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旺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编制、审核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定期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审议各成员单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议项目布局是否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纲要、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促进项目整合;组织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年度实施方案制定、信息管理、情况通报、建设进度统计和工作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何茂华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何 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太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袁 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志文 县水务局副局长
宋永忠 县农业局副局长
罗小林 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杨 强 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张兴华 县以工代赈办副主任
吴长科 县农机局副局长
唐 苇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旺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宋永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单位职责
县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省级高标准农田专项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我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县国土资源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金土地”工程,并组织实施。
县水务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并组织实施。
县林业和园林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田防护林网的规划与建设。
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在国家、省、市和县扶贫开发工作范围内,落实高标准农田规划中设计到的扶贫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农机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机耕道,农业机械推广等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以工代赈办:在符合国家以工代赈政策投向的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工作,积极出谋划策,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共同完成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