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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4-10-24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33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我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一是举办《实施细则》专题培训班。《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后,县司法局及各基层司法所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 《实施细则》在社区矫正职责分工、调查评估、衔接接收、日常管理、教育矫正、奖励惩处等方面的新规定。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利用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时机,开展《实施细则》的宣传学习,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牢记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确奖励办法及违反《实施细则》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要求。

三是开展工作调研,强化落实力度。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等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办法和措施,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执行非监禁刑罚的严肃性 。(县司法局 胡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