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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济镇三举措推进村规民约修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0 来源:普济镇 点击量:136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规范及完善。

二是加强依法修定。坚持以村(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化、规范化,抓住群众关注的问题,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村民道德的基本要求,确保“一村(居)一策”,突出群众主体地位。

三是加强指导落实。镇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司法所要结合“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供法律服务;民政办要做好牵头工作,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工作的跟踪督促。(普济镇   张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