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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金溪司法所“三转变”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0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06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由被动受理向主动排查转变。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纠纷;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按照“情况早预防、工作早介入、苗头早控制”的要求,发挥基层调委会的作用,主动摸排搜集矛盾纠纷情况。

二是由全面撒网向有重点突破转变。从退休政法干警和有关行业部门退休人员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中发展调解员,针对高发和难点,采取重点突破,循序跟进的模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专业性、疑难性矛盾纠纷。

三是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攻坚行动,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厂矿、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作用。(县司法局 杨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