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缓解县城区内交通压力,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办《会议纪要》(2014第10期)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原县城老客运站搬迁至县城东新汽车客运站(灵溪寺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从2014年11月27日起,将原县城老客运站搬迁至县城东新汽车客运站,新汽车客运站即日起正式启用。
二、班线调整
1、原客运中心除白水、木门、三江、普济之外所有客运班线一律进入新客运站发班营运。
2、发往广元方向的客运线路:广元方向的客运班车一律经东河三桥、环城路进、出新客运站。
3、发往北山片区的客运线路:进、出新客运站的车辆须过沙坝路、灵溪寺大桥,不得从洪江渡大桥绕老城行驶。
三、严格管理
1、所有班线客运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定的线路运行,禁止在中心城区乱停乱靠、沿街揽客,禁止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
2、电动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经营,出租车打表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各种非法运输经营行为。
3、新客运站周围内及道路两侧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及摆摊设点,严禁扰乱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四、相关要求
各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引导广大乘客到新搬迁的汽车客运站乘车,为客运车站搬迁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