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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式服务”做强司法行政品牌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50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推行“组团式”服务。将全县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司法所、“六五”普法讲师团等力量进行整合组团,组建成14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安排到全县9个片区。法律服务小分队分别深入到机关、学校、乡村等“七进”单位,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和法律服务等活动;担任单位、部门的法律顾问,帮助审定单位、部门重大决策,积极做好县政府律师顾问团工作,为县重点项目工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

二是推行“结对式”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单位深入企业,与企业“结对子”开展订单式法律服务。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和6个法律服务所共41名法律从业人员与县规模以上企业结对子32家,为企业培训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帮助审查经济合同,规范劳务用工等法律服务,使企业依法经营,遵循市场积极规律减少企业生产风险,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三是推行“日常式”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每周四由一名党员律师参与群众信访接待工作,主要是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接受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理上访的息访工作。设立了“123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化服务。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窗口单位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四是推行“品牌式”服务。该局充分整合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外来企业投诉股等力量,针对司法行政七大职能,推出了“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保姆式”外来企业维权服务、“互助式”安置帮教服务、“预约式”公证服务、“菜单式”人民调解服务5大品牌服务项目。推出了在全市有影响的法律服务行业“十星级”评定、五项“制度建设”和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涌现出了四川方尽律师事务所、嘉川镇法律服务所和贺荣、何飞、汪怀菊等为民服务典型示范。(县司法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