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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行政执法局:“321”整治车载广告乱象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12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三限定”:一是限定宣传车辆台数,不超过3辆;二是限定宣传时间,只能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早上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进行宣传;三是限定宣传车辆行驶区域路线,严禁在新华街、红星路等主城区街道路段宣传。

“两监督”:监督宣传车辆行驶区域及路段;监督宣传车辆音量分贝。

“一查处”:对违法“三限定”违规宣传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对不听劝阻,将依法拍照、抄牌,予以严厉查处。(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李玉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