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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乡:“三措施”提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正源乡 点击量:127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确保农民工年终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源乡采取“三措施”提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清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落实信息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制定清理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

二是明确排查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按不同行业用工情况细化清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工地、每一个施工场所、每一个园区业主,实行自查自纠,采取拉网式清理排查,摸清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拖欠情况。

三是明确清算措施。结合法制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落实用工单位主体责任,分阶段分步骤落实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久拖不结算用工企业单位;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跟踪督导用工单位限期支付,及时通报情况,逗硬落实责任。(正源乡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