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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5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42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相关部门,旺苍经开区:

为了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关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广综治委〔2012〕1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主题活动的通知》(广人社〔201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14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绿谷红城,幸福旺苍”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为抓手,以调解、仲裁、监察等维权机构为手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基础工作和基层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强化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制度建设

(一)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在进一步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高签订率的同时,重点解决小微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质量和履约率。

(二)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实施《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建立健全民主、平等的集体协商机制,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积极推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指导监督。

(三)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各类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以及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用工制度,严禁发生非法用工,变相、自我派遣劳务用工的行为;要规范和完善企业职工考勤、工资支付等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对因企业搬迁、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需要裁员的,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总工会要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服务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在充分听取工会和广大职工意见后依法实施裁员,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一)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标准,为企业及时、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提供有效依据,确保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要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二)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组织要积极行使协商要约权,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规范劳动用工“12333”管理模式。健全和完善欠薪预警保障制度、防范处置拖欠工资联席会议制度,在建筑、交通、水利等农民工较多的行业,逐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范围。公安机关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严肃查处“恶意欠薪”行为。

四、积极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一)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到隐患治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保障职工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对威胁职工身体健康的职业病、传染病、慢性病等的监测与预防控制,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依法落实职业病人待遇。

(二)加强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积极实施企业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素养。企业应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障职工培训权利。要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工人业务进修培训和技能等级考核晋升制度,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职工培训活动,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人文关怀。要大力加强基层文体活动阵地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和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疏导,让职工有尊严生活和体面劳动,以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四)加强困难职工服务帮扶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模式。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帮扶资金,切实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生活救助,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县司法局要组建维权律师团,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支持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快速便捷的工作机制,发挥律师服务社会的作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强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

(一)优化就业再就业服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扩大就业。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就业援助,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确保广大职工公平地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到位。健全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依托,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救助体系。

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

(一)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工作规则,切实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在三方协商机制中的牵头职责,加快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实体化建设,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维权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改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类企业要切实加强劳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劳资管理人员素质。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两网化”监察执法模式,实现对劳动关系的适时动态监管。加强劳动监察的联动执法,县公安、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水务、煤管、国土、总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劳动监察执法。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人员,提高人员素质,确保有人做事、有人能做成事。要切实加大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企业欠缴保费问题进行全面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扩大举报投诉受理点,探索网上监察,及时有效处理劳动者的各类举报投诉。

(四)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坚持“三为主”即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调解格局,强化仲裁、监察、信访调解,建立并落实调解工作制度,引导当事人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建立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速处理集体劳动争议,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把纠纷调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活动。要切实抓好和谐劳动关系“细胞”建设。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业为重点,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覆盖面,提高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建设质量。

七、加强企业党群组织建设

(一)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行业组建、市场组建、协会组建、楼宇组建、区域统建等模式,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核心作用,形成以党组织为龙头,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新格局。

(二)发挥群团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创新企业团建工作模式,扩大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域的团建覆盖率,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青少年组织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工会法》,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工会组织覆盖面。

八、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细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管理办)、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及时部署并组织实施。2012年、2013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达标的25个乡镇(管理办)和2个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按要求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其余未列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乡镇(管理办)和工业园区要特别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增添工作措施,丰富工作内容,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2月中旬,各乡镇(管理办)、县级相关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导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要成立联合宣传工作组,明确宣传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对象,编印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富有社会责任感、悉心关爱职工的优秀企业厂长经理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优秀职工事迹,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密切协作,综合协调推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按照阶段工作计划逐步组织实施。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提高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水平。各乡镇(管理办)、县级相关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四)加强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加大督查督办和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各乡镇(管理办)、县级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