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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33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谢瑶、蒋竽柏、张晓梅、李巧、严君、谭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办理政协提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一是县级领导重视。县政府坚持把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交办、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就分管部门的重点提案亲自签批办理意见,督促协调办理。二是制定办理规则。每年县政协会后,县政府办及时根据委员们的提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责任,提出办理质量要求,严格办理程序和时限。三是压实办理责任。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任务到人,承办牵头部门加强对办理过程的组织、督促和协调,以及与委员们沟通联系,协办部门积极参与配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办理好委员们的提案工作。

二、增添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法。一是提高办理质量。各相关单位办理提案坚持做到:能办的,马上办理、解决;难度大的,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予以解决;有些问题属于上一级政府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力争得到解决;确实因条件不成熟,无力解决的问题,向委员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二是增设提案栏目。县政协已将在提案纸上增设“建议承办部门”栏目、在政协网站中增设“提案工作”栏目纳入改进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范围,并健全完善了委员提案办理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效能。一是完善考核制度。今年,县目督办紧紧围绕办结率、向委员的反馈率、见面率、落实率和满意率等五项指标,主动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令畅通”考核内容的扣分指标,对相关单位年终综合目标绩效逗硬考核。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度。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县目督办、县政协提案委联合督办制度,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确定专题,不定期通过电话督办、书面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三是实行回访制度。加强承办部门、交办单位和提案人三者之间的沟通联系,定期实行回访、互访,一起研究,共同探讨,相互理解,形成共识,齐心协力解决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四是常态化开展培训制度。县政协围绕国情党情、周边民情定期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小组活动、专项调研活动和集中培训,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唐芹,联系电话:4209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