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修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旺苍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建议》(第1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设立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基本情况
我县已设立涉及产业扶贫贷款的风险补偿基金有两项,一是设立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基金规模为2861万元,按照1:10的放大比例,可撬动产业扶贫贷款2.86亿元。贷款范围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等。目前,合作的银行为旺苍信用联社、贵商银行旺苍支行、邮储银行旺苍支行、农行旺苍支行等4家银行。二是设立“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风险金。基金规模为300万元,预计可撬动产业扶贫贷款5000万元,服务对象惠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果菜茶药、森林产品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电商等农村新业态。合作银行为旺苍信用联社、贵商银行旺苍支行、邮储银行旺苍支行、农行旺苍支行等4家银行。
二、加大建立专项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力度
近年来,我县建立了一些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但撬动民间资本、金融信贷进入扶贫领域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县将结合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依托涉农资金整合的实际情况,加强已设立的风险基金管理,探索建立专项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积极构建“农民愿贷、银行敢放”的产业扶贫贷款新格局。
(一)突出管理,增强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财政、扶贫、农业、金融办和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风险补偿基金补偿计划,完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补偿基金专户的管理,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台账。
(二)多方联动,严控风险。注重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金融机构的联动,共同研究制定信用贷款管理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发挥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加强贷前信用提示宣传、贷中用途管理和贷后违约追责,共同推进信用贷款工作持续良性发展。
(三)强化监督,透明运行。按照“定向设立、安全运营、透明监督、促进脱贫”的原则,加强对产业扶贫风险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委托审计部门对金融产业扶贫风险补偿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制度,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感谢你们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6月 20日
(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42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