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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324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杨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队伍管理的建议》(第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物业管理队伍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已注册成立并取得资质的物业公司共有12家,县外在我县执业的物业公司有6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三级资质12家,暂定三级资质5家。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有300余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有90人,接受物业、保安、水电工、园艺工、消防工程等培训并已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有46人,具有物业从业资格的105人,共管理物业小区建筑面积约81万平方米,约8000户业主。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物业从业人员普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知识缺乏,导致物业服务工作发展严重滞后。

三、整改措施

针对物业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县立即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助推全县物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一是组织学习物业相关法律法规。今年3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大会,对2016年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2017年物业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二是借鉴先进物业管理服务经验。今年5月16日,组织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到成都市考察学习三个优秀物业小区管理经验,有效提高了企业服务意识,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

(二)正视问题,全面摸排检查。

自今年4月起,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全面摸排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每个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县房管局牵头,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运行机制。同时按照相关要求依法进行监管,通过市场杠杆淘汰资信不良的物业管理企业,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指导。

我县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预售资金、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房地产项目手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收费、维修资金等的监督管理,促进物业公司管理工作规范化;责成东河镇各办事处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指导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协调解决物业小区的纠纷。发改、公安、建住、民政、司法、财政、环保、卫计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监督和管理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联系人:赵仕文,联系电话:159084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