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建议》(第2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突破性发展家庭农场,目前全县注册家庭农场达614家,认定县级家庭农场397家,成功培育市级家庭农场5家,省级家庭农场4家。
一、出台管理办法,严格家庭农场管理。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县政府制定了《旺苍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县级家庭农场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及动态监测机制,县级家庭农村的评定在每年10月进行逐级申报。二是建立名录库。组织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上信息填报,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主管部门、乡镇农技站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库。同时建立了旺苍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群,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文件,鼓励各类主体交流信息。三是强化技能培训。结合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有计划地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家庭农场标准化水平。
二、落实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一是强化项目扶持。落实兑现国家、省、市对家庭农场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在项目上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支持家庭农场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二是强化资金扶持。对有发展前景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给予奖励。推行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优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积极为各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将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茶叶、魔芋、能繁母猪纳入保险范围。2017我县申报了旺苍县老龙岗家庭农场、旺苍县七里香茶庄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每个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0万元。三是强化品牌扶持。支持家庭农场创建品牌,积极开展与参与优势农产品开发,指导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全程监控、市场准入、可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市场竞争力。2017年计划新建家庭农场150家,每个贫困村至少新培育1家;拟推荐省级家庭农场3家,市级家庭农场6家。
三、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土地规范流转。一是加快土地确权颁证步伐,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按照“稳定所有权、维护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总体思路,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二是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了确权登记数据库平台,提供土地供求信息,协商协调土地价格等工作;建立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开展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对农户之间自行流转土地的执行规范合同,对30亩以上规模化流转土地,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协议商定、合同签订、审查备案、信息录入、档案管理、流转监管等程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农技人员联系家庭农场制度,主动为家庭农场提供农技应用、良种引进、疫病防控、检验检测、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
四、建立流通机制,拓宽产品销售渠道。逐步改善家庭农场农产品流通机制,指导家庭农村积极拓展销售市场。一是发展主流线上销售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和移动的终端(如天猫、淘宝、微海汇等),2016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50余万元;二是开展农超对接。与大型超市、专业的鲜果超市等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构建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多方共赢;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推行“以订为产、未产先订”的农业产销模式。让土地得到了最有效的利用,提高了家庭农场的种养积极性,也降低了的种养风险,避免了盲目生产,同时还有效解决了农民资金、技术、销售等各环节难题。旺苍县金孔雀生态家庭农场,立足自身特点,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其孔雀蛋、七彩山鸡蛋、生态鸡等产品通过订单方式销售,经济效益显著,2016年以订单方式销售额达到80余万元。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7月11日
(联系人:黄新忠,联系电话:62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