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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三举措”加强春季禁渔期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16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380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安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春季禁渔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政策宣传到位。通过书写标语、张贴公告、拉横幅等形式,结合脱贫攻坚,走村入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在禁渔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内,禁止下河作业和从事一切捕捞活动,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活动。

(3)加大巡查,逗硬考核。该镇将组织人员对沿河村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移交到渔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置,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木门镇 何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