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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三举措”加强防汛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24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40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安办、党政办、国土、水利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木门镇防汛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是走访排查,落实预案编制。为进一步落实防汛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木门镇组织相关镇、村、社干部对水库、山坪塘、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根据每个点的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汛及地质灾害防范预案,明确了镇、村、社三级监测责任人、转移责任人、安置责任人。

三是加大巡查,逗硬考核。木门镇把水库、山坪塘、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安全考核,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作风纪律松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木门镇  何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