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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 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23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唐文秀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敬老院临聘人员待遇过低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经与县民政局沟通衔接,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有敬老院13所,共有床位1360张,入住特困人员610人,社会代养12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87名(其中护理人员58人,炊事员29人)。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旺委办〔2012〕208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每年预算267.04万元保障敬老院运行及聘用人员工资。其中:敬老院运行经费为入住人员在60人以下每年5万元,入住人员在60人以上每年10万元;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为炊事员每月1800元,护理人员每月1500元。

我县敬老院运行以来,养老服务人员结构主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留守人员。一方面,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有限,持证上岗率低,参加正规养老服务培训少;另一方面,聘用人员待遇偏低,留不住人和招不到人问题现实存在,影响了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化和规范化建设。

为切实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及时解决敬老院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我局将会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敬老院现状进行一次详细调查摸底,对全县敬老院临聘人员工资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参照广元市周边县区标准,向县委、县政府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待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妥善解决。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们工作和生活愉快!




旺苍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赵毅,联系电话:422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