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二)指导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的编修业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
(四)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文献及全县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旺苍县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六)负责《旺苍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承担《旺苍县志》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七)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志书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八)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方志工作
㈠地情服务。《汶川特大地震旺苍抗震救灾志》《旺苍年鉴(2014)》分别获得“四川省第十七次地方志优秀成果奖”志书类二等奖、年鉴类三等奖。在市志办综合考核中,获得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和年鉴编纂、信息宣传工作两个单项奖,2人获得“修志工作先进个人”奖。《汶川特大地震旺苍抗震救灾志》获得“旺苍县2015年度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社科类二等奖”
一是地方志发行。全年发行《旺苍县志》100多套,《汶川特大地震旺苍抗震救灾志》250套,《旺苍年鉴》220套。与泉州市泉港区方志办、成都市武侯区方志办等以书易书11套。二是地情利用。为中央、省、市、县领导,全县各乡镇(管理办)和部门了解研究县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嘉陵江水系,重庆市中药研究院考察天星乡药材种植提供基础资料;旺苍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溪乡、龙凤乡等提供《人事志》《劳动志》《组织志》《龙凤乡志》《柳溪乡志》50多套;为县内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料查阅150多人次。
㈡方志编纂
1、编纂《旺苍年鉴》。一是制作《旺苍年鉴》2016卷编纂纲目,发送到38个乡镇(管理办)、105个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二是指导撰写并收集乡镇(管理办)、县级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年鉴资料电子文档750余份、纸质材料131份、图片2760余幅。下载网络资料870余份,收集报刊资料550余份,其他资料420余份。三是完成《旺苍年鉴》(2016)组稿、编辑、总纂、校阅、印刷、出版工作,成书80余万字,图片100余幅。
2、指导编纂部门、乡(镇)、村志书。《旺苍县组织志》《解放村志》完成终审并交付出版社印刷出版。《木门镇志》进入审查验收阶段。《枣林乡志》《青龙村志》进入资料长编撰写阶段。
3、创新地情开发实践。一是与四川师范大学合作编纂《川东北清代墓碑集成》(第一卷),采集编纂旺苍清代墓碑图片150余幅,墓碑铭文1万余字,为研究旺苍及川东北地区历史文化提供宝贵资料。二是方志编纂工作经验《走在修志路上》在省志办和省地方志学会创办的《巴蜀史志》上刊发。三是以两办行文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旺委办〔2016〕37号),发送全县各乡镇(管理办)、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十三五期间及今后较长时间的地方志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
4、向省、市组稿。一是完成《四川年鉴》(2016)旺苍部分组稿任务5000余字。二是完成《四川省乡镇简志》旺苍部分组稿任务40万字。三是完成《广元年鉴》(2016)组稿任务2万余字,图片100余幅。
二、机关工作
(一)做好部门帮扶工作。联系帮扶东河镇安河村,组建主任任组长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任队长、各股长为成员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抓实驻村帮扶工作。制定计划和方案、落实扶贫规划,与贫困户一对一定制《东河镇贫困户帮扶明白卡》,落实帮扶户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镇、村、户、帮扶责任人各持一卡,记录每一贫困户的家庭住址、姓名、家庭人口、耕地面积、致贫原因、联系电话、发展项目(产业发展项目、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其他增收项目)等信息。帮扶台账健全。全年帮扶贫困户20户、计划生育“三结合”户17户,全办人均帮扶7户。全年到村入户12次,走访贫困户720人次,召开帮扶工作座谈会6次,了解群众诉求60多个。开展慰问活动2次、党员义工活动6次,向20户帮扶户和17户计生三结合户发放慰问现金1.5万元,协助贫困户10户实施小额信用贷款总额50万元,兑现贫困户帮扶资金5000元,提供致富信息60余条;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和就业培训2次,120余人受训,组织该村劳务输出450余人,创收700余万元;向计生三结合户发放补助资金1500元,帮助每户贫困户培育以种、养业为主的特色产业2个,争取投资5万元完善村甲级卫生站硬件设施,1名医生常年坐诊,协调解决门诊报账问题,解决群众看病难。与相关部门衔接,帮助争取并实施村道公路硬化1公里、小农水整治山平塘10口,引水渠1公里,土地整理项目硬化社道路6公里,引水渠5.4公里,防旱池30口,生产便道5公里,土地平整350亩。完成2014、2015年脱贫人口退出验收工作,并于12月完成2014、2015年脱贫退出验收报告、单位承诺书、验收材料(贫困户退出调查问卷及评估信息采集表),所有贫困户都达到国定贫困户脱贫标准,实现脱贫目标。
(二)落实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反腐败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二是换届工作正常推进。召开换届选举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出换届纪律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认真学习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县委换届纪律明白卡、《县级领导班子换届纪律手册》,参加换届纪律测试合格率100%,推荐县十二次党代会代表1名,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名,完成办公室党支部换届工作。三是持续不懈的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三)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组织建设,一是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二是办公室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三是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党支部和党员到冯家坝社区、东河镇安河村报到,并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好老党员、困难党员关爱活动。“七一”建党节,慰问办公室退休老党员,到东河镇安河村看望慰问贫困党员,送去慰问金。五是重阳节,办公室工会慰问退休老同志,做好老年工作,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六是制定 “三会一课”规程、从三会一课入手,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七是按照“六有”标准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八是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员培训和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党务工作质量。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开展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检查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党员党费交纳和参加党支部活动、党员现实表现等,健全“一册一卡一表”(党员名册、党员基本信息卡、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二是制定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计划,召开动员大会,支部书记做动员报告,制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签到册,确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联络员。三是组织党员重温入党志愿和誓词,对照志愿、誓词明标准、找差距。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加精准扶贫“众筹”活动,办公室党员干部和职工向县委组织部“众筹”专户捐助现金1000元,向扶贫攻坚联系村资助2000元。四是开展“六不”问题专项治理,查摆支部和党员个人问题,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开展抄党章、背誓词、明志愿活动,强化党章学习,明确党的性质、宗旨、目的、任务,明白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坚定理想信念,永远跟党走。六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知识竞赛。七是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对四川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八是组织召开“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坚定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等三大专题讨论,每一个专题确定一名党员作专题发言,其他党员积极发言讨论。九是制定“共产党员活动”规程,落实活动计划,按照规定开展“共产党员活动日”活动,走基层,听民生、送温暖。十是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聚焦党性分析,查找班子和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规矩、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从严治党责任履行等问题,深化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查找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四)依法治县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在年初工作要点中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股,负责依法治县日常工作。二是在《2016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对依法治县学习提出要求。三是制发旺志办〔2016〕10号2016年依法治县工作安排意见,对依法治县工作领导,“七五”普法启动实施,法律进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作安排。四是制发《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五是先后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反家暴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六是法制学习制度化。制定《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实行学法签到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完善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年终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行考核,并报送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干部学法考试1次,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培训和测试,全部合格。班子成员每次学法有记录并积极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制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县志办权力责任清单》,依法行政。
(五)全面完成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维稳、综治、群众信访、依法行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政务服务、旅游、安全生产、群团工作、人才工作、机构编制、机关效能、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计生、保密、防邪、档案管理、科技创新、统计、森林防火、统筹城乡、党政信息工作。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6人、在职人员4人,无编外人员及其下属单位等基本情况无。
三、2016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72.73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 3.40 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69.33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
1.07万元。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7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89万元等(按z0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年末结转和结余 3.6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 1.07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正常调资。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4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旺苍年鉴》《四川省乡村简志》《四川年鉴》和《广元年鉴》旺苍部分的编纂工作任务的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z01-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费用和用于地方志、地情开发利用;主要用于志书、年鉴的编纂经费;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 住房保障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4.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2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增加 6.64 万元,增长 13.91%。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6万元,占78.7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费用和用于地方志、地情开发利用;主要用于志书、年鉴的编纂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占10.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医疗卫生支出 3.59万元,占5.2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3.89万元,占5.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4.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8万元、津贴补贴11.02万元、奖金6.57万元、绩效工资3.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9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21万元、生活补助0.67万元、奖励金0.0006万元、住房公积金3.89万元;公用经费1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5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0067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66万元、物业管理费0.38万元、差旅费1.23万元、维修(护)费0.25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0.37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 万元。较2015年减少20.83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 1.4万元。公务接待 批18次,共计123人。主要用于《汶川特大地震旺苍抗震救灾志》《旺苍年鉴》的编审、发行和其他省、市、县的经验交流接待等。
(二)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 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2016年租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资料采编核实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2万元,比2015年增减少8.7万元,下降36.86 %。主要原因是2015印刷出版《汶川特大地震旺苍抗震救灾志》的印刷出版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十、预算评价管理工作
2016年本单位共对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车辆0 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个。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一: 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6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6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6年“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十二: 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