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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多措并举大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568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乡、村、社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镇政府成立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环保办公室和相关办、站(所)全体人员落实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各社成立劝导队,切实做好本辖区秸秆禁烧等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落叶、杂草、垃圾等,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

二是加大宣传,注重引导。镇政府提供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村级阵地广播、微信QQ群、标语、传单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禁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投入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三是依法处理,追究责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镇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地块的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时时有人管的禁烧管理机制,在禁烧秸秆工作中,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由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是强化督导,逗硬考核。结合实际全面行动、全方位严防、全天候管理,开展拉网式检查,各村(社区)对禁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进行现场巡查,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查,确保“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光、田间不见斑”。镇环保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秸秆禁燃工作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将严格按照环保工作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木门镇  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