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我县三举措持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我县三举措持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29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保护意识。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达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疫情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对全国人大《决定》进行宣传,签订《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管控承诺书》20份,张贴《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130余份,不断提升了全县干部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保护管理,持续改善栖息环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按照职能职责对辖区内进行巡护监测和检查。联合开展对农贸市场和林区的联合巡查巡护,出动1247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网、清套、清夹专项行动,检查人工繁育单位16个、经营利用活动场所42个,设置监测巡护线路数量297条,监测巡护面积达105万余亩。同时,积极畅通救援渠道,全年共救助野生动物共计21只。
三是严肃查处打击,持续加强物种保护。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公告,广泛收集涉野生动物案件线索。同时,县林业局会同森林公安局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查处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案件12件,刑事案件9件,收缴野生动物760只(条)、野生动物制品14件,收缴猎具(含电网)90余套,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53只(头),行政处罚人员3人,追究刑事责任人员4人,涉案金额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