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旺苍县“五强化”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旺苍县“五强化”提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1396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强化管理,提升对审计对象的管理科学性。一是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A类单位实行“任中必审”,B类实行“任中抽审”,C类实行“离任交接制度”、财政账务清理等方式,以此实现审计全覆盖。二是探索开发经责审计管理小程序,对全县所有的经责审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实现对经责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管控,对审计组提供及时的指导,确保审计管理科学有序,审计实施规范精准,审计结果客观权威。

二、强化宣传,提升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度。通过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召开高质量的进点会议等方式宣传经责审计相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特别是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宣传,促进领导干部了解经责审计审谁、审什么、怎么审、审计报告作什么结论、审计结果作什么用等,促使领导干部明白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单位的审计,更是对人的审计;既是对行使权力的审计,更是对履行责任的审计。

三、强化手段,提升审计监督全过程的闭合性。一是持续进行任前告知,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二是高质量完成现场审计,将审计关键环节工作做细做实。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突破常规方法,将常规性事项审深审透,注重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的关联性以及取证的规范性,做到证据扎实、评价客观、建议可行。三是紧盯审计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构建“规范化审计整改体系”,督促审计整改落地落实,推行“边审边改”。让审计监督贯穿干部任职全程,促使领导干部把握权力运行边界,规范行权、依法行权。

四、强化质量,提升经责审计操作的规范性。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从审计管理、审计组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进点、审计撤点、审计谈话、审计文书等方面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到每一步操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逐步提升审计质量。

五、强化沟通,提升经责审计结果运用度。与组织、纪委监委、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廉政档案,完善干部提拔使用前的审计建议机制,做到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县审计局 叶发欣、张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