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管理需要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县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该局决定从2021年6月到8月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
一、全面摸清资产家底。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奠定基础。建立动态管理系统,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有效实现三个结合,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程序和审核审批权限、建立资产购置、调剂、报废管理流程。
二、结合新《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账面和实物进行全面自查及清查。清查内容包括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及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并成立资产评估小组,对盘盈盘亏资产核实批复,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定于7月1日进入准备阶段,7月11日进入实施阶段,8月31日前完成资产清理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资产主管部门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尤其注意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及严肃纪律,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县民政局 赵小俊 谢欣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