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项目办、财政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项目办、财政所负责协调、督促各村项目实施进度及各村(社区)上报项目的真实性核实、质量监管及验收,各村(社区)负责项目规划、实施,并做好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资料收集;财政所做好资料审查、项目实施资料收集、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并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强化宣传,增加透明度。镇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QQ微信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2021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相关政策、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备案程序、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公示及项目绩效评估等规范要求。扩大知晓度、增加透明度,充分调动村(社区)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强化时间要求,质量监管。项目经过镇财政所审核报财政局批准通过,经村公示无异议后,迅速组织施工队伍,按照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工作,12月底完成资金兑付工作。
四是严格制度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各村(社区)依据实情,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维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资金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工程建设支出,器械损坏、设备购买和运行维护人员工资的发放不列入保障范围。运维资金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的、以农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用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维护保障经费的,镇纪委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追回补助资金。(英萃镇 赵纯欢 吴江 龚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