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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三措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299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各村(社区)及镇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详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在各村(社区)设立督查检查公示牌,公开督查检查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创新方式、精心组织。采取联合督查、定期督查、随机督查、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方式,直接看现场,直接见具体事,直接听取村(居)民意见,围绕双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和村(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开展阶段性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村村响广播、QQ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双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组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村(社区)、机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实,每次督查检查情况要编制督查检查简报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镇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