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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中心坚决落实节电措施积极开展节电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点击量:443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公共机构主动适应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全县公共机构节电工作开展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成立节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增强绿色低碳新理念、新习惯、新风尚,确保节电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细化措施,带头节约,推动节能降耗。结合“绿色办公”“绿色改造”行动,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全面实施节约用电举措。根据《广元市公共机构“节电十条”措施》,对全县公共机构照明用电管理、办公设备管理、电梯使用管理、节能改造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优化空调运行模式,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等,确保节约用电落地落实。

三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节电引导。组织公共机构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微信群、QQ群等做好节电宣传工作,在水龙头、用电开关、电梯按钮处张贴节电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引导广大干群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努力营造构建“人人讲节能、人人重降耗”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巩固成果,进行专项检查。坚持“全面统筹、节约优先、防范风险”原则,县机关事务中心联合发改、卫健、教育对相关单位节约用电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节电举措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全县公共机构形成节电节能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实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碳排放量逐步下降。(县机关事务中心  黄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