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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镇“三落实”扎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高阳镇 点击量:282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落实好服务对象。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台账。严格执行旺民[2021]129号文件要求,明确关爱服务对象,即对具有旺苍县本地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赡养人持续6个月以上离开户籍地县城范围从事务工、经商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身边无人赡养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经济困难家庭高龄、失能、独居老人全面摸底,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家庭结构、经济收支情况、健康状况、照料状况,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

二是落实好服务内容。加强政府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支持保障,镇级财政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支持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村民委员会发挥骨干作用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增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问题发生。

三是落实好服务质量。定期探访,实时对信息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及时更新农村留守老年人动态台账,对符合条件的留守老年人及时纳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注销,做到“应护尽护”,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高阳镇  李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