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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洋镇六措施加强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黄洋镇 点击量:317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大巡河频次。镇级河长保持一旬巡河一次以上,村(居)级河长保持一周巡河二次以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河道垃圾清理。每次洪水后,都要对河道停留的白色垃圾、树兜、草根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平常保持一周一次河道垃圾清理。

三是规范农户自用砂石采集管理。农户自用砂石50立方米以内的,由农户提出申请,所在社、村(居)委会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水利局备案;超过50立方米的,报县水利局审批,村(居)委会负责砂石采集现场监管。

四是严禁围河种植、养殖。一旦发现,责令立即撤除,并报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五是严禁向河道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工程项目建设、工矿企业的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弃土场堆放,生活垃圾归垃圾仓。

六是严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督促工矿企业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放;生活污水入管网。(黄洋镇 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