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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三强化”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03-08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099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谋划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并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开展联动,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全力以赴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

强化公调对接。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村(社)、派出所和综治办等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统筹多元解纷资源,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村入户开展深入全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调解案件,强化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和制作调解文书的理解与运用,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强化调解回访。对已经调解的案件整理归档,确保将调解笔录、协议书、现场照片等重要材料及时归档,做到一案一档。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的方式,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是否履行以及对案件调解的满意度。对重点案件进行再排查、再走访,跟踪做好回访工作,了解案件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县司法局  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