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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173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程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石洞沟煤矿至坑坑店公路加宽的建议》(第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该项目纳入我县“十四五”交通建设规划,为该段道路的改善提升工程做好基础工作。目前,为确保该段行车安全,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增设安全标志,提高过往车辆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加大该路段的养护力度,保证通行环境良好;三是加大对沿线违章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力度和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力度,杜绝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