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人大建议 >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量:237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王明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场镇光亮工程规范、统一管理的建议》(第2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光亮工程分为两部分:一是县城区光亮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电费由县财政承担;二是各乡镇场镇光亮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由各乡镇组织实施,电费自行解决。随着各乡镇场镇的改造升级,安装的路灯数量增多、电费压力增大、管理维护难度增强,为解决乡镇场镇路灯管理维护问题,把老百姓关注的民生工程做好,县政府拟在各乡镇年初财政预算时配套专项经费用于路灯运行维护,并要求相关部门在进行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时必须配套安装路灯,同时,县政府也将尽力协调电力公司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取乡镇场镇路灯电费。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