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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232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规划区农户建房规定〉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旺苍城市的快速发展,县城规划区个户自建住房意愿越来越强烈,加强自建房管理显得尤为必要。县政府责成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专题研究县城规划区个户自建住房监管相关事宜,并借鉴省、市和周边县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乡镇、部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制定旺苍县城市规划区个户建房管理措施,规范县城规划区自建住房的审批、监管等流程。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宋照云,联系电话:0839—4202393)